1、当发生短路时,在短路保护器(如熔断器、断路器)切断故障回路之前,接触器或起动器应能承受故障电流,满足2类配合要求。见表3
表3
定义 |
特点 |
短路时,接触器、起动器触点可允许熔化,且能能够继续使用。同时,不能危及操作人员的安全和不能损坏其它器件。 |
供电连续性十分重要,而且触点必须被容易地分开。 |
2.“2”类型协调配合,要求接触器或起动器在短路条件下不应对人员及设备引起危害,且能够继续使用,允许触头熔焊,但制造厂应指明关于设备维修采用的方法。
3.特别提出:选用不同制造厂推荐的短路保护器时,协调配合可能会无效。
注:绝大部分接触器厂家做协调配合试验的时候往往采用的是熔断器保护接触器,但用户使用的时候如果选用断路器去保护接触器,协调配合可能会失效,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